武汉一商业综合体深陷亿元借贷困局
一场始于2012年的借贷纠纷,将一家位于武汉知名商业综合体某莱(以下简称:湖北某莱),拖入旷日持久的控制权之争。数年间,企业股东之间从资金矛盾到实名举报,双方围绕债务性质与控制权归属在司法、企业管理层面持续博弈,价值数十亿的商业项目经营长期陷于动荡。
企业借贷上亿元后却身陷泥沼
这家在当地位居商业销售额头部,名为湖北某莱的商业综合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房地产评估价值超过20亿元;二期项目资产价值约2.9亿元。目前项目一期还在正常运营,项目二期开发处于停滞状态。
“当时公司资金非常紧张,项目招商和运营都需要大量资金。”该商业综合体高管易某回忆道,在商业体运营初期,公司面临严峻的资金压力。他告诉西西新闻记者,当时湖北某莱商业体实际控制人张斌四处寻找融资渠道。这时,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文俊主动表示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借款条件相当苛刻复杂,利息高,违约条款也很重。为了让项目能继续下去,我们不得不接受……”
据了解,2012年至2014年间,湖北某莱共向新宇集团及新宇投资公司总计借款2亿元,用于项目招商运营。目前经多方了解,虽然新宇集团占有湖北某莱的极少数股份,但湖北某莱的财务资料和公章已被新宇集团所掌控,并变更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
眼下围绕湖北某莱大股东和实控方的争执凸显。新宇集团称其系合法投资并依协议获得控制权;大股东一方则指控对方涉嫌“高利转贷”,并通过一份极不对等的股东会决议(极少数股权却享有三分之二表决权),非法侵占资产。
历经数年司法诉讼,201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新宇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向武汉某莱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控制人张斌及关联公司出借款项本金合计约2.077亿元。省高院判决认定,截至2016年2月3日,借款方已偿还现金及利息1.5044亿元。借款方需向新宇集团偿还借款本金1亿余元及利息。
出借方利用信贷资金流转获利上亿?
该案判决生效后,这起借贷纠纷似乎已尘埃落定。然而,湖北某莱的持股企业湖北茂隆凯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隆凯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的实名举报,又让这起案件重新回到公众视野。
茂隆凯德公司在举报材料中提出了一项关键指控:新宇集团出借的约2亿元本金,并非其自有资金,而是从银行套取的信贷资金。
举报材料列举了多份借款合同及银行凭证,详细描述了资金流转路径。举报称,2012年7月至9月,新宇集团以“经营需要”为由,从工商银行武汉新洲支行、汉口银行积玉桥支行共计获得贷款1.05亿元,年利率约为5.6%。
随后,新宇集团即将其中1.03亿元资金,以年利率21.6%的条件转贷给当时某莱公司实控人张斌。
2014年7月,新宇集团再次以“购建材”名义,从建设银行武汉钢城支行贷款7800万元,年利率同为5.6%。这笔资金随后以21.6%至42%不等的年利率转贷出去。举报人测算,新宇集团通过上述操作所得超过1亿元。
“这明显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茂隆凯德公司法人在举报信中写道。
多家涉事银行未予正面回应
针对举报材料中关于“张文俊及其关联公司涉嫌套取银行贷款用于高利转贷”的指控,西西新闻记者依据资金流向,逐一联系了涉事的相关银行网点及金融监管部门,核实当年的贷款审批与资金监管情况。
工商银行武汉新洲支行的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我们没法拿电话跟您核实这个事,只能流程上做个记录。”汉口银行积玉桥支行的回应则更为谨慎,表示涉及具体客户贷款细节需向上级报备:“这个我们不能直接回复您任何问题,您需要找公对公的流程去查询。”
建设银行武汉钢城支行方面态度明确,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透露任何信息:“这个东西属于他们的隐私,不能随便透露。”
在银行层面难以获得有效信息后,记者转而尝试联系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的办公电话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前,上述银行及监管部门均未就“新宇集团相关贷款是否涉嫌违规”给出明确回应。
立案又撤案的曲折过程
围绕新宇集团“高利转贷”的指控,并非首次进入司法程序。据悉,2020年6月,武汉市公安局分局曾就“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高利转贷案”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决定立案。
但此事后续发展出人意料。张斌女儿张某琳称,直至2024年10月,才收到公安分局于2022年7月4日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撤案理由为“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处理的”。对此,张某琳表示不服,已提出复议申请。
这场持续多年的借贷纠纷,其影响早已超出债务本身。举报材料及多位知情人士透露,正是由于无法偿还高额本息,该商业综合体的原控制人陷入极度被动的局面。
“债务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我们被迫用资产抵债,后来又被迫在股权和公司控制权上做出让步。”前述商业综合体高管易某表示。新宇集团以极低比例进入了该商业综合体股东名单,并通过一系列章程修改和董事会改组,获得了远超其持股比例的表决权,甚至变更了公司法定代表人。
控制权之争的序幕一经拉开,便再无宁日。双方立场截然对立:一方指斥遭遇“资本加暴力”的非法侵占,另一方则高举“合法股东维权”的旗帜。双方这些冲突都指向企业的深度控制权,其背后的深层次利益在所有表面纷争之下逐渐显现,这也是真正决定事件走向的直接原因。(记者 张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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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谷雨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