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鹤壁一地曝光三起道路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近日
平安浚县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
曝光三起道路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提示驾驶人以案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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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案例一
2026年4月9日16时05分,王某某驾驶牌号为鄂C*****的重型栏板货车,在107国道樊庄路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闯红灯案例二
2026年4月9日16时09分,姚某驾驶牌号为鄂C*****的重型栏板货车,在107国道浚县樊庄路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姚某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闯红灯案例三
2026年4月10日15时35分,王某某驾驶牌号为豫C*****的重型栏板货车,在107国道浚县西胡营路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大货车体型大、重量大、
惯性大、盲区多
闯红灯将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提醒大货车驾驶人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切莫心存侥幸
以免毁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