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侨胞为何“追”着法官送锦旗?

2026-04-14 19:29
广东

“法官,这面锦旗必须亲手交到你手里,我才能安心!法官用心办案、为侨解忧,让我们海外侨胞真切感受到家乡司法的温暖!”近日,旅居海外多年的华侨李伯专程赶回国内,一路“追”着开平法院赤坎法庭的罗雪峰法官,只为当面说一声谢谢。

是什么让这位年迈的侨胞如此执着?

故事要从三十年前说起。1996年,李伯与某江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足额支付购房款,案涉房屋长期由其家人代管使用,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产权归属始终悬而未决。这一拖,就是近三十年。多年来,李伯多次沟通无果,房子的产权归属成了他心里的一块石头。无奈之下,他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江公司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后,阻力接踵而至。某江公司辩称:合同首部购房人记载并非李伯名字,且房款收据、水电费缴纳记录显示的付款主体也非李伯本人,因此主张李伯并非实际购房人,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案件争议焦点清晰且棘手:实际购房人身份认定、海外侨胞委托亲属代办事项的事实认定、涉案房屋门牌地址变更后的同一性确认,三重难题叠加,让这起陈年纠纷难上加难。

面对复杂的案情,承办法官罗雪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细致阅卷、层层核查、逐一破局。

经审查发现,涉案合同首部虽未载明李伯信息,但在合同尾部的购房人签署栏,却有李伯亲笔签名,并标注了其出国前户籍地址与联系电话,签约主体指向明确。为进一步还原事实,法庭依法向房款及水电费缴纳人即李伯的弟弟进行调查,李伯的弟弟证实:当年系其陪同李伯签约购房,李伯系实际购房人;因李伯长期旅居海外,便委托他以自己名义代办付款、缴费等事宜,相关款项均来自李伯。

针对房屋地址变更带来的认定难题,罗雪峰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向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经查,2023年公安机关已出具《门(楼)牌编号通知书》,对案涉房屋门牌地址统一变更编定,并函告不动产登记中心。据此,罗雪峰锁定了房屋唯一对应关系,明确不动产登记现状与过户可行性,为产权登记扫清了事实障碍。

在全面查清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某江公司在限期内协助李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判决说理充分、认定清晰,既维护了契约严守与物权登记秩序,又充分保护了海外侨胞合法财产权益。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并相互对接后续过户事宜。至此,一场持续近三十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判决后不久,李伯将印有“法海领航正义舟 公平裁决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赤坎法庭,得知罗雪峰法官当日在法院机关大院里参会,随即又专程赶赴法院机关大院,亲手将锦旗送至法官手中,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以个案践初心,用实干护侨心。近年来,赤坎法庭立足辖区侨胞众多的实际,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常态化开展护侨、暖侨、便侨司法服务,建立涉侨案件快速审理、专人办理、主动核查机制,妥善化解涉侨房产、财产权益、侨旅营商等各类纠纷,切实打通海外侨胞维权“最后一公里”,累计服务侨胞近2000人次,办结涉侨案件1350件,护侨经验特色明显,品牌成效突出。

原标题:《海外侨胞为何“追”着法官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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