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 | “它”带着一场“火”来了,违法又致命

2026-04-14 16:56
上海

近期,新虹街道某小区突发火情,居民楼公共走道浓烟滚滚,墙壁被熏得漆黑,鞋柜烧毁殆尽,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后

事件发生后,新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新虹城管中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经查,火灾系居民在门口抽烟,未熄灭的烟头意外引燃楼道堆放的鞋柜所致。

城管队员立即对当事人对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楼道属于物业共用部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楼道是居民出行的必经之路,更是紧急情况时的生命通道。看似不起眼的鞋柜、杂物,一旦遇明火即成“助燃剂”,不仅加速火势蔓延,还会直接封堵逃生与救援通道,危及整栋楼居民安全。”

“平时觉得在门口放个鞋柜方便,哪想到差点酿成大祸。” 当事人也懊悔不已。

▲其他堆物清理前

▲其他堆物清理后

在城管执法队员的监督下,当事人立即清理了堆放在楼道的其他杂物。最后,新虹城管中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谁执法谁普法 | “它”带着一场“火”来了,违法又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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