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速解纷丨保健品纠纷吵不停?温情调解促和解

2026-04-14 22:23
四川

他虚假宣传骗我买保健品,必须退钱并三倍赔偿!

我只是帮忙售后,钱也交了公司,凭什么让我赔!

在前锋区法院的调解室里,原告胡某与被告谭某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地争执不休。

案情简介

原告胡某经朋友介绍结识被告谭某,双方因保健品买卖产生纠纷。胡某诉称,谭某宣称所售保健品可治愈心脏病、妇科病等多种疾病,其基于信任先后支付22426元购买产品,服用后发现产品仅为普通保健食品,无宣传的医疗功效,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返还价款67278元,并由谭某承担维权成本及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剑拔弩张

庭审中,双方的矛盾彻底爆发,围绕争议焦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胡某认为谭某夸大产品功效构成欺诈,自己仅收到部分货物,剩余未使用货品已返还,诉求理应得到支持。

谭某却满是委屈,当庭反驳:“她是别人的顾客,我只是帮忙做售后,有7000多元的款项根本不是我收的,收到的钱也直接转给了公司,从来没有威逼利诱她购买,朋友圈的宣传案例也都是公司真实情况,三倍赔偿和承担律师费的要求我坚决不同意。”

胡某则表示,购买时谭某一方夸大其词,多人轮番劝说,自己并非自愿高额下单,且产品使用后毫无效果,剩余货品也已返还,谭某理应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法理情理双发力 买卖纠纷巧化解

承办法官见双方情绪激动,当即制止了争执:“今天是来解决纠纷的,不是相互争执的,你们各自冷静一下,只有理性沟通,才能妥善解决问题!”

待双方情绪稍有平复,法官先梳理出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原、被告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是否收到原告的钱?被告是否夸大产品作用作虚假宣传?原告产生的费用是否应该由被告承担?在双方确认争议焦点后,法官引导双方依次举证、质证,全面厘清案件事实。

随后,法官从情理与法理双方面入手,耐心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向谭某释明,保健食品严禁夸大宣传具有医疗功效,即便相关宣传为公司行为,其作为直接对接原告的销售相关人员,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也向胡某说明,部分款项转账对象并非谭某,需厘清责任主体,理性主张自身诉求,过度诉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法官反复强调:“买卖纠纷的解决,找准矛盾核心才是关键,而非激化对立,双方各退一步,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一番话点醒了争执的双方,让二人心中的怒火渐渐平息,开始正视案件中的实际问题。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法理释明下,双方终于放下争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谭某分四期向原告胡某支付8000元,原告胡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这起保健品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市场交易,诚信为本。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严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作出消费决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保持理性,切勿轻信宣传效果,遇到消费纠纷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买卖双方多一份诚信与理解,少一份争执与对立,才能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

原标题:《锋速解纷丨保健品纠纷吵不停?温情调解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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