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解”法⑩】五部门联动破题,全链条实质解纷——芦淞区法院探索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2026-04-13 22:05
未知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是人民法院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实践。

近日,芦淞区人民法院联合渌口区依法治区办、司法局、检察院、社会综合治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协同推进株洲市渌口区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方案》及《关于委托株洲市渌口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的实施细则》两个文件,探索构建全链条、闭环式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以协同共治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工作方案》聚焦跨区域沟通不畅、调解资源分散、司法刚性裁判局限等现实难题,明确五部门依托渌口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集中开展化解工作,细化法院、检察、司法、综治中心等部门的职责分工与衔接路径,并系统列明了适宜调解的案件类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模式从“单打独斗”向“全链协同”转变。

配套出台的《关于委托株洲市渌口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的实施细则》,则是具体执行层面的操作指南,全面规范委托调解的全流程实操。文件明确委托调解的适用范围与禁止情形,细化诉前、诉中、判后各环节委托程序,设定调解期限、办理节点、材料流转、结果反馈等具体要求,同时规范调解成功的处理程序及调解不成的返回程序,并配套建立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制度,为芦淞法院委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提供了清晰可循的操作规范。

依托两份文件确立的协同机制,五部门同向发力、一体推进,有限破解行政争议化解堵点难点。

在新机制运行初期,成功化解了7起因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调解中心通过精准研判、释法明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综合措施,最终促成原告撤回起诉,7起行政案件得到一次性实质化解,有效避免程序空转,真正做到案件事了人和,充分验证了多元化解机制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行政争议化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更是司法为民的“试金石”。芦淞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各协作单位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强化保障。以渌口区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为样本,将经验推广到管辖范围内的各个区域,以协同共治之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质增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原标题:《【行政“解”法⑩】五部门联动破题,全链条实质解纷——芦淞区法院探索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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