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西地那非?!3人被判刑+赔偿 →
很多人可能不熟悉「西地那非」
但提起「伟哥」又都心照不宣
其实,西地那非是一种血管扩张剂,是“伟哥”的主要成分,属于处方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过量服用易诱发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将西地那非列为禁止添加品,而案件中的衍生物未被批准为食品添加剂或新食品原料,属于非法添加。
为谋取利益
郭某、陆某、张某某明知所售
宣称提升男性性功能的“咖啡”
添加了国家禁止的“西地那非”成分
仍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货并线上销售
成都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人不仅获刑,还须承担惩罚性赔偿!
01. 案情回顾
被告人郭某、陆某明知非正规渠道进购,宣称提升男性性功能的“马来西亚东革阿里玛咖咖啡(绿)”可能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对外销售;郭某主要负责联系上下家,陆某主要负责收货发货。
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上述咖啡可能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从郭某、陆某处进购,并通过网络平台对外销售。
2023年11月9日,某消费者从张某某的网络店铺购买上述咖啡服用后身体不适,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交了所购的4包“咖啡”。随后,民警电话通知张某某到案,将郭某、陆某挡获归案,扣押电脑、打印机、手机、标签纸、包装盒、封装带等物品,并查获4044包尚未销售的“马来西亚东革阿里玛咖咖啡(绿)”。
经检验,从报警人提交的“咖啡”及郭某、陆某租住房处查获的“咖啡”中均检出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02. 法院审理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郭某、陆某为谋取利益,明知售卖的“马来西亚东革阿里玛咖咖啡(绿)”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仍通过互联网平台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139549.52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张某某、郭某、陆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对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并适用缓刑。
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某、郭某、陆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法院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某、郭某、陆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39549.52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宣判后,双方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03. 法官说法
犯罪分子为牟利而销售
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成分的
“毒咖啡”
不仅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
更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权
造成潜在危害
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既通过刑事处罚震慑不法分子,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此外,法院支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使不法分子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外,更能通过民事追责弥补社会公共利益损失,实现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示范,推动形成“刑事惩治+公益保护”的双重防线,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筑牢食品安全法治屏障,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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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6期 >
供稿丨高新法院 中院刑二庭
编辑丨李丽莎
一审丨陈培培
二审丨胡思行
三审丨苏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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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货车“跑快点”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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