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2212万余元,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原副主任吴旭军受审
2026-04-13 17:48
安徽
4月13日上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原副主任吴旭军涉嫌受贿罪一案。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5年,吴旭军利用担任宁国市委书记、亳州市谯城区委书记、宿州市代市长、市长、宿州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安徽省民政厅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等职务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资质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12.579433万元,其中未遂1103.57943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旭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旭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受邀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被控受贿2212万余元,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原副主任吴旭军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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