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丨司法调解解民忧 温情护航助农安

2026-04-12 15:12
吉林

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两起困扰农资经营者李某多年的欠款纠纷,既保障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农户的实际困境,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公平正义。

两起案件的原告均为李某经营的农资商店。此前,多名农户在其店内赊购化肥、种子等生产必需农资后,货款迟迟未能结清。李某多次上门或电话催收,均无实质性进展,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帮助。

“农资款是经营者的周转命脉,而欠款事宜也直接关联农户的生产生活,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可能加剧双方矛盾,还可能影响乡村邻里关系。”案件受理后,法官深知涉农纠纷无小事,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力争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通过多方排查联络,法官很快联系上第一起案件的两名被告。法官结合案情,向双方阐明法律规定,耐心疏导沟通,促使双方快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顺利办结,实现了高效解纷。

而另一起案件则略为特殊。法官在电话沟通中了解到,被告王某的妻子三年前罹患重病,长期卧床,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为了解真实情况,法官前往王某家中实地走访,在昏暗的农房里,看到卧病在床的王某妻子和一筹莫展的王某,法官详细了解王某家庭收支、病情治疗等实际情况,确认王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确因家庭变故导致履约困难。

“欠债还钱,不仅是法律上的义务,也是为人诚信的表现,农资商经营也需资金周转,欠款三年确实影响生计。”“农户种地不易,遭遇家庭变故更难,你也再给他们宽限一些日子。”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他一方面向王某释明诚信履约的法律义务,告知其拖欠农资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李某耐心转述王某的实际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某分期支付所欠农资款,首期款项当场兑现,剩余款项按农时收入节点逐步结清,李某自愿放弃部分逾期利息。

这两起纠纷的化解,是东丰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缩影。下一步,东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涉农纠纷特点,优化调解机制,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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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我在诉丨司法调解解民忧 温情护航助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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