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蕴匠心】周村区法院创新执行案件“集体阅核”机制 筑牢终本案件质量“防火墙”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周村区法院探索建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简称终本案件)集体阅核机制,通过严格规范的程序设计,确保终本案件结案合法合规,坚决杜绝“应终不终”“违规终本”等现象,切实保障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周村区法院终本案件集体阅核机制严格对标上级法院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成立由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骨干组成的终本案件阅核监管小组,在办案团队提出拟终本申请后,依次经承办人初核、合议庭审查,并在结案期限届满30日前提交《集体阅核申请表》,同步按照“中间库”卷宗管理时限要求上传送达、查控、线下调查、约谈、终本文书等材料至电子卷宗,由终本案件阅核监管小组召开集体阅核会议逐案逐项审查、反馈意见,并形成阅核结论。对于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报请执行局长、分管院长及院长逐级审签。对于不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须继续执行或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次提请集体阅核,待完全符合条件后再行逐级审签。
4月9日,周村区法院召开2026年第一期拟终本案件集体阅核会议,对拟终本的20起案件进行集体阅核。会议对照最高法院及山东高院规定的法定条件和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要求逐项审查,其中5起案件因委托外地法院现场调查材料不规范、执行和解力度不足等原因未能通过阅核。会后,周村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兴明就联动协查被执行人下落、查控被执行人配偶财产、唯一住房处置、委托外地法院现场调查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办案团队要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终本办案规范,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从源头上避免违规“带病”终本。
下一步,周村区法院将以终本案件阅核机制为抓手,结合执行卷宗“中间库”监管、定期案卷评查等措施,变事后监督治“已病”为靠前阅核治“未病”,以制度抓管理、促规范、强监督,倒逼干警提升执行办案能力和水平,助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丨执行局 刘长城
编辑丨王瑛珞 校对丨刘晓慧
编审丨付翠翠 审定丨马香军
原标题:《【法蕴匠心】周村区法院创新执行案件“集体阅核”机制 筑牢终本案件质量“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