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04-10 17:24
广西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

公示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本案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联系承办法官,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公示内容如下: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0日

原标题:《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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