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讨论会获奖作者“面对面” ①

2026-04-10 10:53
重庆

编者按

全国法院第37届学术讨论会上,重庆法院推荐报送的70篇论文中共有49篇获奖,取得两个一等奖,十六个二等奖、十八个三等奖、十三个优秀奖的优异成绩,名列前茅。市一中法院、市三中法院、市五中法院、两江新区法院、梁平区法院狠抓专题培训、重点论文辅导等组织工作,成效显著。

本栏目择取八位有代表性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作者,分两期从学术论文选题技巧、写作方法等不同角度,以对谈的形式进行经验分享。希望通过他们的分享,带动全市法院学术调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耕司法实践 厚植理论根基

淬炼审判业务专家

蒋佳芸

市高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关于理论和实务的关系

从事刑事审判以来,我从基层法院到高院,也曾到最高法院借调,办理了不少刑事案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这些经历不是简单的案件堆砌,而是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炼经验的过程。在审判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难题,这些实践中的困惑,正是我做案例研究、理论研究的最初动力。这些年我梳理的案例中,9 篇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20来篇发表在《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等重要刊物上。我撰写的多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的论文都源自于审判实践。这个过程让我对法理精神、裁判规则的理解更深刻,再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能更准确认定事实、厘清法律关系、正确适用法律。

说到底,审判能力的成长,就是从实务中来、到理论中去、再回到实务的螺旋式上升。理论研究不是附加题,不是我们办案之余的额外负担,而是法官成长的必修课。坚持实务与理论相结合,以实务中的真问题作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又用理论研究指引司法实务,这样扎根司法实践,夯实理论基础,更有利于提升专业能力,更好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关于司法调研的方法

在一个领域持续深耕、不断产出成果,就是向下扎根、向上生长的过程。我对刑事再审的系统研究,正是从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博士开始的。也是基于多年刑事审判实践,选择刑事再审作为研究方向。博士学习和以往阶段不同,它促使我们从知识的 “接收者”,转变为知识的 “创造者”,真正去探索、去解决前沿问题。

我始终认为,深耕一个领域,离不开热爱、毅力,需要坚持长期主义。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最终要服务社会、服务司法实践,因此司法研究还必须紧扣实践,研究成果要能真正服务司法办案。

在厚积薄发中

实现一等奖突破

徐良

市五中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如何在厚积薄发中实现奖项的突破

总结起来就是“情怀+意识+方法”。一是情怀上,要守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的寂寞。论文写作不同于审判执行,有时候可能会“竭尽全力”却“颗粒无收”,要把“瓶颈期”当成“沉淀期”,将教训变成提升的经验。二是意识上,要抛弃“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惯性。“调研点”的发现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前提和基础,有时候可能就是“灵光一现”,需要在日常执法办案和综合工作中将自以为平常的问题和案件当作不平常来对待。三是方法上,要掌握好“裁剪妙处非刀尺”的技巧。论文写作本身就是厚积薄发的过程,除了对选题自身要有深刻认识外,也要不断优化沉淀技巧和方法,所以我们要掌握系统思维、辩证方法,以绣花功夫搞调研。

一等奖论文在选题和写作方法上的“特殊之处”

从选题上看,主要前期选题论证更加充分,这个选题最初由我们立案庭副庭长何滢基于审判实践提出,后面破产庭副庭长周爽和我们一起主要从是否真问题、是否是有解问题、是否有创新空间三个方面进行论证,最终才正式确定选题。从写作上看,经过深入交流,我们将解决问题部分细分为制度框架、核心方案两个部分,细化提出了“2类企业2类纠纷1个标准4种情形”的“分类分层”方案,第一次在一个几乎是研究空白的领域实现了规则建构,这也是这篇论文最特色、最精华、最亮点的部分。

在浓厚的调研氛围中

持续深耕

欧明艳

市一中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从参与到获奖,如何才能"开悟"

一是离不开常态的练兵机制。在案例编写、课题调研、论文撰写、司法审判中学习、实操并积累了行之有效的调研方法和写作技巧。二是离不开审判实践的源头活水。当把论文选题对准了工作中的真实困惑,把写作当成破解难题的“钥匙”,思路就豁然开朗了。三是离不开组织的深厚土壤和良好机制。 一中院多年来形成了学术讨论会动员、全程跟踪辅导、正向激励等一整套机制,站在重庆一中院这个集体肩膀上,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结果。

长期坚持写作的动能来源

能坚持写下去,离不开组织的支持和平台的力量。终极的动力,则来源于对审判事业的责任感。司法实践中随时都可能面临疑难复杂案件,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厘清这些疑难问题,就很难作出能够服众、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裁判。这种源于实践、回馈审判的内驱力,正是学术调研的源动力。写作的能力,可以概括为输入到输出的良性循环。一是从“办一个案子”到“梳理一类问题”。二是勤“动笔”输出。三是主动接受“批评”。

特别强调的是,坚持学术调研,需要永远做“问题”的追寻者,而不是“奖项”的追逐者。只有把根深深地扎在审判实践的土壤里,从真实的困惑中汲取养分,用开放的思维和持续的学习去浇灌它,才能开出美丽的花。

如何在热点问题中

发现有价值的学术选题

刘荣安

市三中法院研究室(审管办)法官助理

如何发现热点选题

法院学术论文既要紧扣司法实践,又要回应时代命题。我平时比较留意社会热点、新兴业态以及法答网中的热门法律问题,同时广泛订阅法学核心期刊公众号,持续关注学术前沿动态。抓热点目前成了我选题的核心思路,近几年的选题方向也都是围绕消费公益诉讼、大数据杀熟、直播打赏等社会热点、新兴业态。我认为,司法领域的热点本质上是社会发展中新矛盾、新问题在司法实务中的集中爆发。热点是发现真问题的绝佳窗口,能帮我们快速定位当前司法实践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刚需问题,天然就是选题的富矿。但如果只盯着热点的热度,不去深挖背后的制度冲突、理论空白和实务困境,必然会陷入浮于表面的蹭热点误区,写出来的东西自然也就没有价值。

如何把热点转化成有深度的选题

我认为要跳出“人云亦云”的研究框架,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独特视角。所谓的独特视角,就是从热点出发,但要回归理论,落脚于实践。现在社会层面和司法领域的热点层出不穷,要避免盲目蹭热点,自己总结了“三不写”的标准,没有实践争议的不写、没有理论空间的不写、脱离司法主业的不写。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文献检索、类案检索,看热点背后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是不是普遍存在,法学界是否关注,是否与法院工作紧密相关。

原标题:《学术讨论会获奖作者“面对面”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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