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乡法眼·案说民生】以案释法:肖像权益,法律守护

2026-04-10 18:00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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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格权尊严、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随着网络新媒体与电商经济快速发展,肖像权在商业宣传中的使用日益频繁,相关侵权纠纷也随之出现,对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楚旺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涉网络商业肖像权纠纷案件,以精准裁判、高效履职,切实筑牢公民人格权司法保护防线。

原告郑某某是拥有百万粉丝的短视频女装博主,其肖像及穿搭内容具备较高商业价值。被告内黄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抖音店铺擅自使用原告肖像进行商品宣传,涉嫌侵犯原告肖像权。原告发现后,通过区块链技术固定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某无法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相互独立,案件审理存在一定复杂性。

案件受理后,楚旺法庭庭长朱艳钊迅速开展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原告提交的区块链取证证据逐一细致核查,全面梳理图片使用场景、传播范围等关键信息,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

针对案件审理中的争议焦点与责任认定难题,朱艳钊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高效裁判。一方面,判令被告立即删除侵权图片、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店铺显著位置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全程跟进监督执行,严防损害扩大;另一方面,结合原告知名度、被告侵权情节及肖像商业价值,依法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做到惩戒侵权与弥补损失相平衡。针对被告独资股东财产混同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判定股东付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有力维护了市场法治秩序与债权人合法权益。

审理过程中,面对被告提出的无主观故意、赔偿数额过高等抗辩理由,法官立足法律规定与商业经营准则,逐一释法明理、化解争议,明确商家经营需尽到图片合法性审查义务,公民依法维权受法律保护,以公正裁判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此次案件的公正审结,既是内黄县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公民人格权的生动实践,也为市场经营者敲响了法治警钟。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人格权纠纷案件审理力度,立足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公正裁判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的法治意识,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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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枣乡法眼·案说民生】以案释法:肖像权益,法律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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