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海棠 “典”护生态 | 临清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2026-04-08 17:49
山东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切实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4月7日,临清市人民法院联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分局,走进中华海棠园司法环境修复基地,开展以“学好生态环境法典 共护碧水蓝天”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让生态法治理念走进群众身边。

实景普法:把法典搬到生态修复现场

“在公园里就能学到生态保护法律知识,看着眼前的美景,更能明白守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带着孩子游园的张阿姨,拿着《生态环境法典》听得格外认真。

作为临清法院“司法审判+生态修复+法治教育”三位一体机制的司法环境修复基地,中华海棠园本身就是生态保护的鲜活样本。活动现场,宣传横幅在繁花似锦的海棠林间格外醒目,普法展台整齐摆放着法典单行本、图文宣传页等资料,内容涵盖噪声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生态环境损害维权、企业排污合规标准等与群众生活、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条款,将专业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指南。过往游客、周边商户及村民纷纷驻足翻阅、咨询学习,在沉浸式场景中读懂生态环保法律知识。

互动答疑:把法典用到生活实处

普法咨询台刚搭建好,便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咨询。“楼下广场舞太吵,能靠法典维权不?”“企业生产中如何做好环保风险防控?”面对大家的疑问,法院干警和环保局人员耐心倾听、细致解答,结合法律条款逐一给出专业建议。针对群众关心的噪音污染、生活环境维权等民生问题,工作人员详细讲解维权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排污整改、环保风险防控问题,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企业生态环保责任与法律红线,助力企业筑牢环保法治防线。参与活动的一名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普法讲解务实管用,后续将组织员工深入学习法律规定,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方言宣讲:用身边事讲清法典条款

“咱运河边上的人都知道水的金贵,生态环境法典里就明确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以后谁要是破坏咱的运河,法典可不答应!”法院干警用接地气的方言,结合临清本地的黄河、大运河流域环境特色,用身边事、家常话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讲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干警们还结合临清法院审理的“捕鸟人变护鸟人”“迟某污染环境罪当庭认罪认罚”等典型案例,详细解读“补植复绿”“以劳代偿”等恢复性司法举措,用真实案例阐释“生态有价、破坏有责”的法治理念,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此次联合普法活动,是临清法院践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深化部门协作联动、推进多元共治的有力实践,也是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临清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临法护航·清美运和”环资审判品牌建设,充分依托司法环境修复基地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推动《生态环境法典》深入人心,以司法力量守护临清蓝天、碧水、净土,奋力书写运河畔的生态答卷。

END

供稿|王安琪 编辑|林 鹏

初审|冷淑怡 复审|于金红

终审|史振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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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润海棠 “典”护生态 | 临清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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