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短剧“盗脸”:谁在肆无忌惮地偷走我们的脸?
从易烊千玺、迪丽热巴、杨紫等顶流明星,到《桃花簪》中“被盗脸”的素人网友,就这段事件,数十起侵权事件密集爆发,社会舆论持续发酵。人们在热议中猛然惊觉:在这场技术的“狂欢”中,谁的脸都有可能被悄无声息地“偷走”。

明星成AI“盗脸”重灾区,维权声明密集发布。2026年4月5日凌晨,演员易烊千玺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称发现部分网络平台传播擅自使用其肖像等生成的AI剧集,易烊千玺未曾参演相关剧集,也未授权第三方将其肖像等进行AI合成,工作室已就侵权行为委请律师开展维权工作。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据网友反映,《午夜公车:她捉诡超凶!》《骗我投个好胎?行,你们别后悔》等多部AI短剧主角不仅高度“撞脸”易烊千玺,就连声音也高度相似,其中一部短剧在该平台的热度值接近7500万。


4月6日,演员张婧仪、龚俊、邓为接连发布抵制AI短剧侵权声明。张婧仪工作室称,网络平台出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融合、制作生成的短视频及AI剧集,已委托律师开展证据保全及维权工作;龚俊工作室强调采用AI合成等技术使用其肖像制作剧集的行为构成侵权,正告相关主体立即停止传播、下架相关视频;邓为工作室则表示针对侵权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据不完全统计,从4月5日至4月8日,包括易烊千玺、邓为、龚俊、李沁、张婧仪、檀健次等在内的十余位艺人陆续通过工作室发布声明,要求下架侵权短剧。



在此次集体维权之前,法院已对AI换脸侵权作出重要司法回应。2026年3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迪丽热巴起诉短剧制作方和播出平台AI换脸侵权案作出生效判决。法院认定,短剧制作方擅自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与某演员高度相似的形象,侵害其肖像权;短剧播出方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同样承担相应责任。此案中,法院首次确立了“可识别性”作为肖像权侵权的核心判定原则:只要AI生成的形象在面部轮廓、五官特征等细节上与自然人高度相似,足以让公众稳定识别为特定对象,即构成侵权,无需完全复刻原貌。

同样是3月20日,话题#曝AI短剧使用杨紫的脸#登上热搜。有网友称AI短剧《重生后,我成了娘亲的守护神》第14集开头疑似使用了演员杨紫的脸。

杨紫工作室发文:针对某作品未经授权,利用AI换脸、深度合成等技术,擅自使用杨紫女士的肖像制作并传播视频内容的行为,严重侵犯杨紫女士合法权益。工作室已委托律师对侵权内容进行取证,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到底!

素人同样难逃“盗脸”厄运,维权之路举步维艰。2026年3月,网友“白菜汉服妆造”和模特“七海”先后发声,称自己在网上发布的照片被AI短剧《桃花簪》擅自抓取复刻。其中,“白菜汉服妆造”在社交平台发布的照片被AI“复制”进剧集,饰演一个“身材短小粗胖,平日里游手好闲还好色”的丑角;模特七海则被塑造成满脸麻子、辱骂殴打女性、虐待动物的反派角色。对此,七海表示,脸部形象是她核心的职业资产与商业价值载体,这部剧对她的职业生涯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而截至发稿,制作方始终未向其道歉和赔偿。


侵权为何屡禁不止?低成本与高收益严重倒挂。据业内人士透露,当下4人团队5天即可量产80集AI短剧,不需要任何演员,只需要几台手机,侵权门槛极低、收益却极高。制作方无需支付明星片酬,也无需获得肖像授权,只需从网上下载几张高清照片,就能合成出以假乱真的AI演员。与之相对,被侵权者维权却面临重重困境:一方面,AI短剧数量庞大、分发渠道分散,侵权内容可能悄然上线,权利人根本不知情;另一方面,很多侵权账号制作方身份隐蔽,即便胜诉也难以执行。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景健指出,侵权的风险成本与可获得的收益之间存在严重不匹配,这是AI短剧“盗脸”现象频发的根本原因。

“可识别即侵权”:法律红线不容逾越。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颜君在解读AI侵权认定标准时明确指出,判断AI合成内容是否侵权的核心在于“一般社会公众或相关领域公众根据其五官、轮廓等外部形象或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声音特征识别出特定自然人”。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尹超进一步阐释,人脸信息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生物识别信息,是典型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此类信息必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面对愈演愈烈的AI“盗脸”乱象,单靠个体维权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局面。遏制这一趋势,需要法律监管、平台治理、行业自律形成合力,构建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
李景健律师指出,如果AI短剧属于平台自制剧,与之存在发行传播等深度合作关系,平台和短剧制作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对于明显涉嫌侵权的内容,平台需尽到足够的审核义务。有评论尖锐指出,面对多次侵权热议,一味地“下架”,到底是技术难题,还是应对舆论的手段?这场针对全民的肖像危机,不是技术失控,而是监管失职、责任掉队、底线失守。
4月6日,红果短剧发布《关于持续治理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行为的公告》,明确坚决打击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无授权盗用等行为。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该平台已累计下架违反平台治理规范的漫剧1718部,针对近期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问题频发的情况,已完成1.5万部作品的全面核查,依规处置违规作品670部。平台表示,对于情节严重、反复违规的内容和出品方,将依法依规采取下架、封禁、终止合作乃至法律追责等措施,坚决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2026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规定,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足以识别其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使用自然人敏感个人信息用于建模、形象生成等活动必须取得单独同意,为打击“AI盗脸”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明确要求,自2026年4月1日起所有AI生成短剧必须依法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上线传播,从行业准入环节堵住漏洞。此外,豆包旗下视频生成模型也于2026年2月全面收紧,禁止生成明星、公众人物等真实人物肖像、视频和语音,关键词拦截、人脸比对与内容审核三重机制同步上线。


遏制AI短剧侵权乱象,既需国家层面加快专项立法,在现有法律基础上细化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肖像权保护、审核义务、惩罚标准,明确AI深度合成的合规边界,引入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也需平台切实承担审核责任,建立事前审查、事中监测、事后处置的全流程管理机制,而不能等到舆论发酵才被动应对;还需行业加强自律,推动建立AI内容合规标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人格权益的行业共识。同时,降低维权门槛、完善维权援助机制,让素人和小创作者面对技术侵权时也能投诉有门。

技术的价值在于服务社会,而非突破底线牟利。AI短剧盗脸侵权的本质,不是技术太强,而是规则太弱、敬畏太少。每一次未经授权的“一键换脸”,都是一次对人格尊严与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唯有以严格法律划定技术边界,以有力监管压实各方责任,以严厉惩治震慑侵权行为,才能让AI技术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既释放技术红利,又守护好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与原创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