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微释义】走进“适度法典化”:洞察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逻辑

2026-04-08 17:55
内蒙古

适度法典化

【法典·微释义】

栏目语

《生态环境法典》专业性强、术语密集,“适度法典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风险预防原则”等专业表述,既是理解法典内涵的关键,也是读懂专家观点的桥梁。为帮助大家读懂法典中的核心概念、专业术语、重点名词,我们在【法典·专家谈】——分享权威观点、解读立法精神的基础上,特别开设【法典·微释义】专栏,让我们从一个个专业名词开始,一起读懂生态法治,明晰法典要义,在学习中凝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共识与行动自觉。

何谓“适度法典化”

根据新华社、自然资源部及中国人大网等权威信息,‌适度法典化‌是中国在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时创造性采用的一种立法模式,旨在平衡法典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具体而言,适度法典化有以下特点:

适度性:通过法典编纂整合发展阶段不同、立法目的各异的相关立法,运用整体性、系统性思维重构生态环境法逻辑体系和法律条文,缓解法典体系性与开放性之间的紧张关系。

动态性:《生态环境法典》可以随着理论与实践的成熟而不断提升法典化程度甚至调整法典化形式,增强法典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双法源体系:在适度法典化模式下,《生态环境法典》与单行法共同构成“双法源”体系,生态环境法典居主要地位,具有最高效力,而单行法作为配套部分,是对法典的有机补充和具体化。

在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对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分三类情况处理:一是将10部法律经编订纂修后纳入法典;二是将部分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纳入或体现到法典中;三是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法治需求,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

采用“适度法典化”编纂模式的目的和意义

植树节是宣传和倡导环境保护的重要平台。通过植树活动,可以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土壤侵蚀,保护水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提升系统性‌:解决现行法律分散、冲突问题,提升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保持开放性‌:适应生态环境领域实践发展快、法律更新快的特点,为未来立法修法预留空间,避免法典僵化。

原标题:《【法典·微释义】走进“适度法典化”:洞察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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