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柔情化干戈 四年纠葛一朝解清涧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恋爱同居期间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6-04-07 18:30
陕西

近日,清涧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恋爱同居期间经济往来引发的纠纷。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下,双方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男方当场承诺补偿女方50000元,这段长达四年的感情纠葛得以理性落幕。

恋爱大额转账引纠纷

分手后诉求偿还

王女士与李先生曾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恋人。四年恋爱及同居期间,两人经济混同,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频繁转账,其中既有“520”“1314”等表达爱意的赠与,也有共同生活开销及临时资金拆借。

感情破裂后,双方开始清算经济账。王女士认为部分款项属于借款,要求返还;李先生则辩称多为赠与或共同消费,不同意返还。矛盾激化后,王女士以李先生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8万余元。

抽丝剥茧理脉络

柔性调解破僵局

承办法官认为,此类案件掺杂复杂情感因素,简单判决难以实现案结事了。本着“调解优先”原则,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用通俗语言解释赠与、借贷、不当得利等法律概念。

法官指出:小额、特殊意义转账一般认定为赠与,主张返还较难支持;大额款项或有明确约定的资金,则可能构成借贷关系。在厘清法律关系后,双方情绪逐渐转向理性。

释法明理辨权责

厘清账目促和解

经承办法官多次“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李先生认识到四年生活中王女士的付出,愿意给予经济补偿;王女士也接受并非所有转账都能得到法律支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向王女士支付50000元补偿款,纠纷一次性了结。

法官说法

热恋情侣应保持理性,大额经济往来尽量明确款项性质、保留证据,避免分手后陷入纠纷。感情终结时,更应依法依规、平和解决问题。清涧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在化解“感情+金钱”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供稿:高飞飞

原标题:《法理柔情化干戈 四年纠葛一朝解清涧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恋爱同居期间不当得利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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