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2026-04-08 15:30
安徽
为严格管理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上级法院相关工作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
特别提示:
公示期为3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太和县人民法院
2026年4月8日
原标题:《太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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