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公安交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保障每一位孩子的交通安全和生命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牵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以及农用车因其便捷性,成为了许多家庭生产生活的重要工具。
然而,近期在我市镇(乡)农村地区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特别是部分家长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使用三轮车、农用车违规搭载多名学生,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了您和孩子的出行安全,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即日起,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地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在此,特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提醒:
一、认清车辆属性,严禁违法载人
请您务必清楚认识到: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农用车在设计制造上,其结构、技术参数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需求,缺乏必要的乘客乘坐安全防护设施。 这些车辆安全系数低,车身稳定性差,违法载人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决杜绝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严禁从事非法营运。
二、遵守法律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1.持证上牌:请确保您的车辆已依法登记上牌,驾驶人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无牌无证上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严查。
2.佩戴头盔:驾驶或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头盔是保护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3.拒绝改装:请勿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加装车篷、座椅等,这不仅违法,更会严重破坏车辆稳定性,增加事故风险。
4.远离危险:行驶过程中,请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逆行、不抢道、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速。
三、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安全教育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请您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同时,请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告诫孩子:
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的车辆;
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上下学;
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
四、整治期间严查,敬请理解配合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安交管支队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对于查处的涉及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并通报至相关学校及教育部门。
生命只有一次,事故就在瞬间。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您全家人的幸福平安,请务必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接送孩子。
让我们警民携手,家校共建,共同筑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的孩子学业进步,祝您和家人平安幸福!
原标题:《梅河新区公安交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