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参加民兵组织的倡议书

2026-04-04 19:03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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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党员、退役军人、适龄公民: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筑牢应急应战能力根基,现倡议全市符合条件的广大退役战友和有志青年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加入光荣的民兵队伍!

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二、加入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至45周岁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吸收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女性公民及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参加军事活动和训练执勤任务的身体素质。

(四)优先条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如通信、网络、电子信息、修理、法律、心理、舆论宣传、无人机操控、运输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工程建筑、应急救援等)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由市人民武装部批准加入基干民兵组织。拟编入基干民兵队伍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三、基干民兵的主要活动

(一)集结点验。每年组织基干民兵参加集中点验、入队宣誓,增强加入民兵组织的荣誉感。

(二)学习教育。定期参加政治教育,学习党史军史和军事常识,增强国防意识和战斗精神。

(三)军事训练。担负年度军事训练任务的民兵分队,每年参加不少于7天的集中训练,提高军事素质,增强战斗作风。

(四)执行任务。平时执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应急任务,战时依令执行参军支前、防卫等任务。

四、相关权益和保障

(一)免费健康体检。按照民兵体检标准进行外科、内科、心电图、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二)发放训练补助。参加军事训练时发放训练补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执勤补助。

(三)优抚优待保障。优秀民兵可获得精神与物质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专业技术特长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或军训教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补助

五、报名方式

即日起,全市有意向参加民兵的公民可携带个人身份证、退役证、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或喀什市人民武装部现场咨询报名。

六、咨询报名电话

喀什市人武部 18099531861

恰萨街道办事处17809987248

阿瓦提乡18129141111

亚瓦格街道办事处 19990831489

英吾斯坦乡18742803074

阿克喀什乡15660370288

伯什克然木乡18139590740

西域大道街道办事处18160324567

浩罕乡15684869111

东湖街道办事处18699891361

荒地乡 13565677849

西公园街道办事处17799567904

多来特巴格乡16689869743

迎宾大道街道办事处13999092373

帕哈太克里乡17609983444

和谐街道办事处13899147650

色满乡18399358603

学府街道办事处19809984976

夏马勒巴格镇16699153987

兰干镇18197685930

乃则尔巴格镇17699880938

红河乡15999241071

太平乡18899621128

吾斯塘博依街道办事处17809983459

库木代尔瓦札街道办事处15739956101

广济乡19399504940

望广大符合条件公民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民兵!

喀什市人民武装部

2026年4月4日

喀什市融媒体中心

编 审:常 磊

审 核:袁 伟

责 编:包雪莲

编 辑:庞钰萧

原标题:《关于积极参加民兵组织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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