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 森林草原防火“7个严禁”“6个务必”请牢记
2026-04-03 22:02
内蒙古
森林草原防火
“7个严禁”“6个务必”
请牢记
清明节将至,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国家森防指办公室紧急通知如下:
持续加大火源管控力度
严格执行“7个严禁”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在防火期内,特别是高火险时段,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严格执行“7个严禁”。
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点火照明
严禁未经批准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
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
严禁狩猎放火驱兽
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切实筑牢人民防线
坚决做到“6个务必”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务
必
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敬献鲜花、植树追思、踏青遥祭、时空信箱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
务
必
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社区)、墓区张贴禁火通告、悬挂标语,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高频宣传防火规定,积极营造“无火祭扫、共护青山”的浓厚氛围。
务
必
做到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全力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务
必
保证扑火安全,第一时间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严格执行安全要则,确保扑救人员自身安全。
务
必
强化火案查处,快查快处快曝火案,加强行刑衔接,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严惩肇事者。
务
必
强化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形成有力震慑。
编辑| 朱智冬
初审 |赛音毕力格
审核|洪 江
终审|杨军林
原标题:《清明将至 森林草原防火“7个严禁”“6个务必”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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