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内江市威远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入选四川省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采矿典型案例
2026-04-02 17:43
四川
新华社成都3月31日电(记者杨进)3月31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布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采矿典型案例。
其中,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鲁晓倩法官审理的一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入选。
基本案情
2025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林某某为种植水稻和实施稻田养鱼,在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和未取得其他农户同意的情况下,组织挖机对村中部分农户的农用地进行挖掘,造成基本农田和林地遭到严重毁坏。经鉴定,林某某挖掘土地的行为严重毁坏基本农田11.35亩,林地12.09亩。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利用挖机对基本农田、林地实施采挖,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基本农田、林地严重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结合犯罪事实及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
严守耕地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不仅是守护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的关键举措,更是关乎国家长远发展、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相关链接
自然资源厅 省检察院 公安厅联合发布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采矿典型案例
原标题:《新华社消息,内江市威远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入选四川省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采矿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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