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12时起,全面禁止!

2026-03-30 22:21
浙江

海盐人注意!

自4月1日12时起

浙江正式进入为期五个多月的

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禁捕禁售期

直至9月16日12时结束

此举旨在保护

梭子蟹繁殖期的种群资源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一条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每年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误捕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必须立即放生。禁捕期间,严禁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

每年4月至7月是抱卵梭子蟹生籽、幼蟹成长的黄金期,雌蟹产卵孵化后,“母子”分离,“蟹娘”就会变得特别瘦。而幼蟹蜕壳8至10次、个重300克左右性成熟后,才算是初长成的“青年蟹”,整个过程至少5个多月时间,这也正是抱卵梭子蟹及幼蟹禁渔5个多月的主要原因。

禁捕禁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具体指腹部带籽的梭子蟹;幼蟹则是指体重小于70克、头胸甲长小于49毫米的梭子蟹。

梭子蟹抱卵亲蟹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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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4月1日12时起,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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