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蔡维军)
2026-04-01 17:39
甘肃
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明成与被执行人蔡维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蔡维军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未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且规避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蔡维军及其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蔡维军,男,汉族,1977年8月26日生,甘肃漳县人,农民,住漳县金钟镇大庄村阴山社,身份证号:62242819770826****。
未履行标的:74261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蔡维军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3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有关执行线索的,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9993200699
联系人:宋法官
岷县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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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蔡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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