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公积金重要调整

2026-03-31 20:29
浙江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安居优居新需求,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惠民优居八条举措(试行)》近日正式出台。八条举措涉及上调租房提取额度、放宽购房提取范围、优化认房认贷标准等重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上调租房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额度由2000元/月·人上调至2500元/月·人。

二、放宽购房提取范围

新购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附属地下室、车位(库)的费用纳入购房提取范围。

三、优化购房提取频次

四、优化还贷提取频次

五、优化更新改造提取

六、优化认房认贷标准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执行。(本政策暂定执行至2027年4月30日)

七、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15%。

八、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由缴存

上述政策从2026年4月30日起执行,其中贷款业务以受理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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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绍兴公积金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

原标题:《绍兴公积金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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