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培训“不过包退”兑现难,考生应如何维权?

2026-03-27 17:07
山东

“如果未取得证书,我们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考证热潮下,“不过包退” 成了不少机构的招牌承诺,可当学员真的没通过考试想退费,却遭遇各种难题,这样的承诺是否真的有效?近日,巨野法院审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2025年9月9日,原告与被告某教育公司签订《申报服务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专业)报考相关服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000元;付款方式为:签合同支付7000元,查询证书后支付尾款5000元;协议第五条第(三)款约定:“若乙方在2025年正常参考的情况下未能通过考试,甲方全额退款。

原告于2025年度参加了考试,但未能通过该次考试。后被告公司工作人员向原告出具了《退费和解协议》约定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7000元。但出具协议后,被告某教育公司一直未向原告退还服务费,为此,原告将某教育公司及股东李某起诉至法院。

另查明,被告某教育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股东为被告李某,持股比例100%。

法院审理

原告与被告某教育公司签订的《申报服务协议书》和《退费和解协议》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某教育公司返还服务费7000元,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某教育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李某为被告某教育公司一人股东,在其未能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李某对被告某教育公司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

一、由被告某教育公司退还原告服务费7000元;

二、由被告李某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说法

作为培训机构,应当规范自身经营,“不过包退”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承诺,培训机构在作出这类承诺时,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不钻合同漏洞,不玩文字游戏,诚信履约,否则不仅损害自身信誉,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信“包过”“不过全退”等噱头宣传语,应理性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状态稳定的培训机构,在签订培训合同时,对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应进行明确约定。同时保存好沟通信息、付款凭证、合同文本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文字:苑深圳 刘超青 图片:来源网络

原标题:《考试培训“不过包退”兑现难,考生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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