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说法】开工兴业守法治 合同知产护周全

2026-03-27 21:39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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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各类市场主体热火朝天投入生产,签订合同、合作共赢成为常态。与此同时,合同欺诈、违约失信、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也随之增多,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还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此提醒,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经营者,生产需筑牢法律防线,规范合同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以法治护航事业稳步前行,为全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问题1

警惕合同陷阱,坚守履约底线

案例回顾

某建材公司急需一批钢材,与某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货到付款。建材公司按约定支付定金后,贸易公司却迟迟不发货,且隐瞒自身无供货能力的事实,将定金挪作他用。建材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并要求贸易公司支付违约金,法院最终支持了建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部分不法商家利用企业急于备货、合作的心理,设置合同陷阱,如虚假承诺供货能力、隐瞒合同关键条款、约定不平等违约责任等,侵害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核实对方主体资质、履约能力,明确合同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签订后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避免因失信违约引发纠纷。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2

保护知识产权,杜绝侵权行为

案例回顾

某设计公司开工后承接一项品牌设计业务,为节省时间、降低成本,擅自抄袭某知名设计工作室的作品,稍作修改后提交给客户并收取设计费用。该设计工作室发现后,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要求该设计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定设计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官说法:

部分企业为追求效率和利益,擅自抄袭、盗用他人专利、商标、作品等知识产权,殊不知此类行为已涉嫌违法。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企业应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主创新、规范使用,不得实施抄袭、盗用等侵权行为,若需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应依法取得授权。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综合自网络

END

编辑 | 明锐

初审 | 熊卫东

终审 | 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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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林城说法】开工兴业守法治 合同知产护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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