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一秒,悔一生!别拿生命去“抢跑”

2026-03-23 10:27
北京

铁路道口

是生命与安全的交叉点

更是事故与悲剧的高发地带

每一次抢行、每一次疏忽

都可能让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

规则是生命的防线

谨慎是最好的护身符

《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经交[1986]161号)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的设备。一旦该设备被损坏时,损坏者应立即报告该设备的设置、维修单位或管理单位,并承担损失费用。当发现道口、人行过道的设备有人为缺损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互相配合共同查处,由损坏者(或其单位)赔偿损失,并对所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经交[1986]161号)第十四条

道路上的车辆(包括汽车、拖拉机、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的处所,严禁停留在铁路上和抢越。

《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经交[1986]161号)第十七条

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诸情况之一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经交[1986]161号)第十九条

车辆、行人通过没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铁路法》第四十七条

禁止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

以上十条铁路道口安全法规

请严格遵守

让安全常伴左右!

原标题:《抢一秒,悔一生!别拿生命去“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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