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绩”写在判决里,种进群众心坎上
3月20日,隆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 2026 年第二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党组书记、院长赵绍湘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实职科级干部参加学习。
深学细悟,擦亮司法为民的初心底色
会议指出,政绩观,是衡量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成效的“指挥棒”,更是决定司法工作方向的“总开关”。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更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灵魂所在。
会议强调,必须深刻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命题。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最高标尺,坚决摒弃重“数字政绩”轻“办案质效”、重“表面文章”轻“实质化解”的错误倾向,将初心使命镌刻在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正处理中,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司法政绩,绝非冰冷的数据堆砌,亦非浮于表面的“盆景工程”,它应该是写在判决书上的公平正义,是当事人感受到的司法温度,是人民群众心头的信任与满意。
锚定航向,在审判实践中书写生动答卷
会议就持续深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化政治任务,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会核心要义,自觉校正思想坐标和行为偏差。二是聚焦审判实践,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彰显政绩的价值准绳,紧盯审判执行核心指标,狠抓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统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深化司法为民,把“如我在诉”意识落实到司法各环节。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站稳人民立场,优化诉讼服务,打通便民司法“最后一公里”,用司法暖心举措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会议,是一次思想的再充电,更是一次行动的再出发。隆阳法院正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引,校准航向,凝聚共识,在新时代的法治征程上,奋力书写更加温暖人心、更有力量的司法答卷。
供稿 研究室
编辑 匡宇璇
一审 匡宇璇
二审 胡艳君
三审 朱法雨
崇德 尚法 敬业 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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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把“政绩”写在判决里,种进群众心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