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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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案外人董全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1983号
被执行人:郭志香
案外人:董全
发放金额:455916.42元
公示原因:系董华之子,董华全权委托董全代为领取案款。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716-5221503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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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案外人湖北金德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1983号
被执行人:郭志香
案外人:湖北金德拍卖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4502元
公示原因:拍卖被执行人车辆,辅助拍卖费用。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716-5221503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3
关于向案外人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1983号
被执行人:郭志香
案外人: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4000元
公示原因:案件拍卖车辆,委托评估费用。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716-5221503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4
关于向案外人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2238号
被执行人:易正华
案外人: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3000元
公示原因:案件拍卖车辆,委托评估费用。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716-5221503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5
关于向案外人湖北金德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2238号
被执行人:易正华
案外人:湖北金德拍卖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414元
公示原因:拍卖被执行人车辆,辅助拍卖费用。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716-5221503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6
关于向案外人刘招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265号
被执行人:公安县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梦霞、李亚军、公安县思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池波涛、余军、章岩平、喻田、刘灵芝、苏巍、苏以荣、张新国
案外人:刘招
发放金额:161829.8元
公示原因:退预缴税款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邓桐
联系电话:0716-5223136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7
关于向案外人李红玲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265号
被执行人:公安县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梦霞、李亚军、公安县思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池波涛、余军、章岩平、喻田、刘灵芝、苏巍、苏以荣、张新国
案外人:李红玲
发放金额:75658.5元
公示原因:退预缴税款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邓桐
联系电话:0716-5223136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8
关于向案外人张磊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265号
被执行人:公安县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梦霞、李亚军、公安县思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池波涛、余军、章岩平、喻田、刘灵芝、苏巍、苏以荣、张新国
案外人:张磊
发放金额:25300.31元
公示原因:退预缴税款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邓桐
联系电话:0716-5223136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9
关于向案外人湖北雅睿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22执265号
被执行人:公安县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梦霞、李亚军、公安县思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池波涛、余军、章岩平、喻田、刘灵芝、苏巍、苏以荣、张新国
案外人:湖北雅睿拍卖有限公司
发放金额:66311元
公示原因:辅拍费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5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邓桐
联系电话:0716-5223136
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原标题:《公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