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5期】3·15普法特辑|数字消费时代,你的权益这样守护!

2026-03-15 08:30
吉林

315消费者权益日

法治护航消费,公平守护民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磐石法院聚焦网络购物、预付消费、免费体检等热点场景,用案例+法条的通俗解读,帮大家擦亮双眼、依法维权,共同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01

热点案例:网购、预付卡、免费体检,

最容易踩的3个坑

案例1

直播带货“图文不符”

商家拒绝退货

市民李女士在直播间购买“专柜同款护肤品”,到货后发现气味、质地差异明显,商家以“拆封不退”拒绝退换。

法院说法:拆封≠不能退!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法律底线,商家不得以“拆封、已使用”随意拒绝。

案例2

预付卡充值后门店关门

维权无门

张先生在某健身馆充值5000元,不久后店铺关门失联,客服拉黑、电话空号,钱“打水漂”。

法院说法:“卷款跑路”不是终点,预付款受法律保护,可追讨、可索赔。

案例3

免费体检诱导买高价保健品

专坑老年人

张阿姨参加“免费体检”,被夸大病情、洗脑推销近万元保健品,事后想退遭拒。

法院说法: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属于欺诈,可要求退款并主张赔偿。

02

核心法条一讲就懂:

维权不用怕,法律站你这边

七日无理由退货

(网购“护身符”)

网购、电视、电话购物,收到商品7日内,无需理由可退货。

商家“拆封不退”“特价不换”均属霸王条款,无效。

例外:定制、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不适用。

举证责任倒置

(消费者“减负条款”)

耐用商品(家电、电动车、数码产品)6个月内出现瑕疵,由商家举证商品合格,消费者不用自证“有问题”。

预付卡新规:

办卡可退、跑路追责

付款7日内可无理由退卡。

“概不退款”“丢卡不补”“限制转卡”均无效。

商家停业跑路,可要求退还余额+利息;构成欺诈,可主张三倍赔偿。

欺诈消费:“退一赔三”

商家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可要求退还货款+三倍赔偿,最低赔偿500元。

03

分人群避坑指南:

老人、青少年、普通消费者这样护己

老年群体:守住“钱袋子”,远离保健品陷阱

警惕:免费体检、免费领礼、专家坐诊、包治百病。

必做:不转账、不轻信、留票据、录过程。

维权:保留宣传页、转账记录、产品包装,拨打12315或报警。

青少年:网游充值可退款,这些证据要备齐

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大额充值,监护人可申请退款。

必备证据:监护人身份证明、未成年人身份材料、充值记录、交易流水。

先联系平台客服,拒不退还可向12315、文旅部门投诉。

全体消费者:网购维权“四步走

存证据:商品页、直播录屏、聊天记录、订单、物流、开箱视频。

先协商:平台客服介入,明确要求退货/退款/赔偿。

再投诉:12315(电话、网站、小程序)。

最后司法: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小额纠纷可走简易程序/小额诉讼。

消费维权,始于认知,成于法治。

愿每一位消费者都能理性消费、明白维权;愿每一位经营者都能诚信经营、守法履约。

让法治阳光照亮消费每一处角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文 字】:田冬月

【编 辑】:朱兆博

【初 审】:曲博涵

【复 审】:郭金夫

【终 审】:刘东辉

原标题:《【2026年第15期】3·15普法特辑|数字消费时代,你的权益这样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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