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颍上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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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环境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阜阳两级法院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切实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大美阜阳建设的司法效能,特此宣告:
强化重点领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1. 攻坚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区域气候变化,依法审理节能减排、绿色能源、林地保护等相关案件,围绕“双碳”目标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2、推进碧水保卫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依法审理涉淮河干支流水污染、岸线保护、湿地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等相关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流域生态的行为,守护流域生态安全。
3、打好净土保卫战。针对农业主产区特点,依法审理涉农田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耕地保护等相关案件,落实损害担责原则,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创新环境司法实践机制
4.健全预防性司法机制。严格落实预防为主原则,积极运用诉前禁令、生态环境保全等措施,提前介入涉案重大项目生态风险评估,防范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和扩大,实现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5.深化恢复性司法应用。树立“修复优先”理念,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生态廊道建设等多元化修复方式,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
6.做实“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坚持统筹施策,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立体化审理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司法监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有机统一,促进标本兼治解决争议。
7.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建立环境纠纷调解中心,吸纳环保专家、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完善“法院+综治”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环境纠纷高效、低成本化解。
提升环境司法能力与协作水平
8.强化环境司法专业化建设。加大环境司法培训力度,重点提升法官在环境科学、流域治理、农业生态等领域的专业素养,培养复合型环境司法人才,完善环境司法专家咨询库,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撑。
9.积极践行协同治理。坚持区域协同、部门协同、技审协同,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做实区域司法协作与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促进协同办案与信息共享,持续探索和推广“外脑”助审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化水平。
10.加强内外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先进法院环境司法经验,深化环境保护学术交流,推动环境司法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加强法治宣传,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共筑生态文明法治屏障。
供稿部门:八里河法庭
原标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颍上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