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学法活动周 | 农民工讨薪陷僵局 法院追加股东促履行

2026-03-04 16:48
江苏

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民生与社会稳定,太仓法院始终将涉农民工讨薪案件列为重点领域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太仓法院在执行李某等人与苏州某门窗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系列案件中,引导申请执行人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空壳公司”背后的股东承担还款义务,顺利执行到位16名工人共计50余万元工资及补偿金。

公司停业:工人工资难兑现

2024年,苏州某门窗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并同16名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却欠付工人工资。经太仓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苏州某门窗公司需支付16名工人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50余万元。但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未按约履行,16名工人遂向太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困境:公司失联财产难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查控系统查询及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名下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其注册地也人去楼空。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其始终以经营困难、资金断裂为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案件只得依法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精准施策:依法追加股东促履行

面对执行难题,承办法官没有轻易放弃,而是深入研判案情,积极拓展执行思路。通过细致调查该公司的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公司流水等信息,发现该公司股东苏州某建筑公司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在充分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法院依法引导其提出追加抽逃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期间,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启动追加审查程序,依法裁定追加苏州某建筑公司为上述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134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后通过执行苏州某建筑公司财产,将16名工人50余万元工资及补偿金全部执行到位。

该系列案件的顺利执结,是太仓法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太仓法院将始终践行“如我在执”理念,聚焦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财产查控力度,依法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通过深入查找财产线索、规范适用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程序、加强沟通疏导与法律释明,有力震慑和惩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供稿丨王传奇

编辑丨吴羽娴

原标题:《农民工学法活动周 | 农民工讨薪陷僵局 法院追加股东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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