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普法特辑 | 打麻将要有度,别让娱乐成赌博
春节普法特辑
麻将轻响
是除夕守岁的温暖伴奏
但当“小赌怡情”的侥幸
悄然模糊了娱乐与违法的边界
这份节日独有的热闹背后,
便可能响起法律风险那刺耳的警笛
春节牌桌
如何在欢声笑语中守住安全底线
避免“娱乐”变“赌博”?
法官提示
春节是阖家团圆、共享亲情的传统佳节,亲友之间打打麻将、适度娱乐,是节日氛围的一部分。法律充分尊重民俗与人情,对于家庭成员或熟人之间以娱乐消遣为目的、伴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通常不予认定为赌博违法。这里的“少量”应当结合当地普遍生活水平、参与者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核心在于参与者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财物输赢是否仅作为增添娱乐趣味性的辅助手段。
请大家自觉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让麻将、扑克仅作为增添欢笑的游戏,而非滋生贪念与风险的赌具。请务必远离任何形式的聚赌、参赌行为,切勿组织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若发现身边存在涉赌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让我们共同营造守法、文明、健康的节日环境,守护好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ND
图片来源于AI | 如有侵权 | 请联系处理
编辑 | 晏可慧 郭彦丹
初审 | 龚西林
复审 | 刘幸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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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春节普法特辑 | 打麻将要有度,别让娱乐成赌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