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拒执不手软,兑现权益暖民心
“太感谢你们了,这笔赔偿款终于拿到了”。随着15万元的执行款到账,八十余岁的耄耋老人白某某热泪盈眶。
近日,贵定县人民法院在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下,执行完毕一起经司法确认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白某某等6人与廖某之间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廖某某分两期向白某某等6人支付赔偿款。第一期赔偿款15万元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廖某未按协议履行,白某某等6人于2024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于2024年1月3日向廖某依法送达执行文书,责令其按期履行义务,但廖某未履行。执行干警当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冻结了廖某银行账户存款20748元并扣划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经线上线下进一步核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廖某,其始终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且多次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并未放弃,期间得到线索显示被执行人廖某在本案申请执行后通过离婚转移了财产,执行干警固定证据后马上将该案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贵定公安。
之后,执行干警始终紧盯案件进展,与公安机关保持沟通联动,2026年2月6日,公安机关找到了廖某的行踪,廖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在贵定公安干警的陪同下委托其家属到法院当场履行15万元,该案执行完毕。关于第二期赔偿款的后续处置也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贵定法院将持续强化与公安机关等协同联动,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始终保持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健全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畅通案件移送、线索核查、证据固定等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共享、高效衔接。坚持依法严惩与教育惩戒相结合,切实兑现胜诉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法律尊严。法官提醒,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裁决裁定、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撰稿:莫敏洁
一审:杨淑满
二审:周 倩
三审:李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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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严惩拒执不手软,兑现权益暖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