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6-02-09 17:16
四川

为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现将长宁县人民法院2026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供稿:执行局

原标题:《长宁县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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