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经营莫任性 公安查处+严管同步上线
为规范辖区民宿行业经营秩序,筑牢社会治安防控屏障,辖区第一派出所加强行业场所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力度,并成功查处一起未经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民宿且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违法案件,依法作出处罚。
当日,第一派出所民警按照日常勤务部署,对辖区民宿、网约房开展随机抽查。在对某小区一处对外经营的民宿检查时,民警发现该场所未悬挂《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者无法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民宿经营许可手续,属于擅自开展住宿经营活动。民宿中留宿4名住宿人员,均未按“四实”登记要求核实身份信息,存在严重治安隐患。
经查,该民宿经营者左某某为谋取利益,在未取得公安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住宿信息招揽客源,且未落实旅客身份登记制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当场固定证据,对左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告知无证经营及违规登记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和法律后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派出所依法对左某某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限期整改。
检查中,民警向周边民宿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强调民宿经营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严格落实旅客身份登记、信息上传等制度,引导经营者自觉合规经营。
下一步,第一派出所将加大对辖区民宿、网约房的常态化排查整治力度,聚焦无证经营、违规登记、接纳未成年人不报备等突出问题,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抽查+回头复查”模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规范民宿、网约房行业经营秩序。
法律红线警示:
民宿、网约房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经营前须依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严禁无证照擅自经营;
2.严格执行旅客住宿“四实登记”制度,如实登记、上传入住人员身份信息;
3.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须核实未成年人身份及监护人同意证明,履行报备手续,严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且不登记信息;
4.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监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原标题:《民宿经营莫任性 公安查处+严管同步上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