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静”候佳节 !这个新年,让我们一起对烟花爆竹说“不”
春节的年味儿,离不开热闹与喜庆。但您知道吗?今年在天津,燃放烟花爆竹可是被严令禁止的!为了守护大家的“安全年”,宁河法院的干警们带着满满的“法治年货”,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禁燃”普法之旅。
童心“绘”安全,萌娃来当宣传员
“小朋友们,过年的时候,
我们能不能燃放鞭炮呀?”
“不能!”
“那我们可以做什么安全又好玩的游戏呢?”
“贴窗花!挂灯笼!”
在幼儿园里,干警们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通过讲故事、做游戏等互动形式,告诉小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还争先恐后地举手回答问题。活动结束后,孩子们还收到了一份特别的“任务”——把学到的安全知识带回家,告诉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做一名合格的“禁燃小宣传员”。
社区“唠”安全,邻里共守“平安线”
在社区街道,干警们向过往的居民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地“唠家常”。
“叔叔,过年好啊!您知道咱们宁河哪些地方是不能放鞭炮的吗?”
“知道知道,小区里、加油站旁边都不能放,对吧?”
“您可得注意了,咱们今年是严格全域禁燃禁放,哪里都不能放,这可是为了咱们大家的安全呀。”
通过一问一答的互动,干警们耐心解答居民们关于禁燃禁放规定、违规燃放处罚等方面的疑问,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用电子鞭炮、张贴装饰等环保方式庆祝春节。
商场“逛”说法,轻松学法涨知识
商场里人来人往,年味正浓。干警们抓住时机,在商场中庭摊位集市设置普法“打卡点”,开展有奖问答活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围观的群众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了法律知识。答对问题的群众还能获得法院定制的环保袋、钥匙扣等小礼品,在欢声笑语中,法治观念悄然深入人心。
大集“赶”普法,烟火气里“法”味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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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最高的要当数芦台大集了,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干警们穿梭在年货摊位间,用接地气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禁燃禁放法规、违规燃放的法律后果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大爷大妈们听得认真,问得仔细,有的还主动分享了自己对禁燃的看法。这场充满“烟火气”的普法活动,让群众在采购年货的同时,也把“法治年货”带回了家。
春节是团圆的节日,安全是幸福的底线。宁河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我们的碧水蓝天和平安家园。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朋友:
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选择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新春佳节!
宁河法院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活动人员:多丽平、王鑫宇、安静、王喆、
王爱毅、李海福
供稿:李海福
原标题:《普法宣传丨“静”候佳节 !这个新年,让我们一起对烟花爆竹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