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路破损陷困境 行政调解护民生
近日,成武县汶上集镇某某村一起因道路破损引发的纠纷,在县农业农村局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成功化解。该案通过兼顾政策刚性与民生关怀的调解方式,既维护了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又解决了村民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案情简介
某某村通往耕地的唯一主干道为砖铺路,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影响村民日常通行与农耕作业。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附近施工,施工重型车辆借道该路,客观上加剧了路面损坏。村民认为项目施工方应负责修复,而施工方依据项目规划及此前签订的协议,指出该道路不属于建设范围,维修责任不在己方。双方各执一词,矛盾由此产生。
二、调解过程
面对这一夹杂着历史遗留问题、现实通行需求与严格政策边界的纠纷,成武县农业农村局迅速响应,启动了行政调解程序。调解之初便面临重重困难:此案涉及村民集体利益,群众诉求强烈;施工方则坚持按合同办事,不愿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为打破僵局,县农业农村局调解员展开了细致入微的调查工作。他们先后三次深入现场勘查,不厌其烦地向村民代表解释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政策红线、资金使用规定和规划范围,用图纸和文件说话,厘清法定责任边界。同时,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多次组织汶上集镇政府、某某行政村两委、施工方及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
调解的核心难点在于寻找平衡点。工作人员一方面坚守政策底线,维护项目实施的严肃性,明确指出该道路维修并非项目方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也从实际出发,充分体谅村民的困境,并引导施工方认识到,其重型设备通行对道路造成了客观影响,从社会责任、和谐共处的角度,鼓励其做出合情合理的让步。经过反复、艰难的磋商,甚至在春节期间仍持续跟进,双方的态度终于逐渐软化,从对立走向对话。
三、调解结果
在某某行政村村干部的现场见证下,施工方代表与某某村村民代表正式签订协议。协议在明确道路维修不属项目责任的前提下,由施工方基于人道关怀与社会责任,一次性向村民支付1000元象征性补偿金,用于道路维护。至此,纠纷得以彻底化解,村民诉求得到妥善回应。
四、案例启示
本案的成功化解,凸显了行政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价值:一是体现了依法行政与柔性管理的结合,在坚守政策底线的同时,积极探寻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二是展现了主动作为、化解矛盾于萌芽的工作理念,通过耐心细致的协调,避免了纠纷升级;三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既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与项目严肃性,也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撰稿:成武县农业农村局李庆瑞、党荷雅、陶玉田
司法局申可
原标题:《农路破损陷困境 行政调解护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