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促和解 分期赔付护权益

2026-01-28 16:09
黑龙江

近日,绥阳法院东京城法庭以善意文明执行方式促使一起因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未履行监护义务致他人损害纠纷案件的执行和解,通过分期履行的柔性方式,让申请执行人及时得到赔偿的同时,也为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留足了周转空间。

小姚为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无证驾驶家中闲置摩托车在道路上与关某发生碰撞,导致关某面部等多处擦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小姚负全责。关某向小姚父母索赔,但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关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小姚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向关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万8千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小姚一家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调查小姚一家财产线索过程中得知,小姚父母常年务农,家里只有几亩薄田,生活拮据,还要供孩子上学。一边是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求,一边是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如果强制执行,很有可能导致被执行人家庭生活更加困难,不利于矛盾的实质化解,于是,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孩子闯祸,确是我们疏于管教,给关某造成的损失,肯定得赔人家,但我们实在一下子拿不出2万多块钱。”见到法官,小姚的父母既后悔又着急。“既然赔偿责任你们认,你们家的情况我们也了解,这样,你们拿出态度和诚意,我们一起找关某商量商量,看看怎么赔偿更可行。”

在与关某的沟通过程中,法官先细心询问其恢复情况,耐心安抚关某情绪,并表示法律一定保护其合法权益。随后,向关某说明了小姚父母愿意承担监护人责任、认可赔偿的态度,并详细介绍了小姚一家的经济情况,希望关某能适当做出让步,给小姚一家宽限一点时间。

经过法官一次次法、理、情交融的沟通,小姚终于表示愿意体谅对方的难处,同意小姚一家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

在后续的案件回访中,执行法官得知小姚一家已按协议陆续支付了5期赔偿款,并不忘嘱咐小姚父母,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此案的成功执结,是绥阳法院刚柔并济破解“执行难”的缩影。本次执行将刚性执行与柔性调解相结合,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兼顾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原标题:《善意执行促和解 分期赔付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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