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非法运输,罚!
2026-01-26 08:49
江苏
禁放区域燃放烟花
睢宁县群众通过“宁城支点”
这边一举报
警察马上到
!!!
1月16日下午
睢宁一小区内烟花乍响
邱某某、朱某在城区禁燃区域内
顶风燃放大型烟花
群众立刻通过“宁城支点”小程序反映问题
睢宁县公安局睢河派出所迅速出击
通过公共视频锁定
将二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不是不让放烟花”
“咱可以去指定区域内燃放”
派出所内民警反复强调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邱某某、朱某被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并接受法制教育
“违放”的要罚
“藏”的更要查
继“开年第一罚”后
睢宁警方再出重拳
根据群众在“宁城支点”小程序
提供的线索
在一处民房
查获一非法运输储存销售
烟花爆竹窝点
1月16日晚
睢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
交管大队、开发区派出所、桃园派出所
出动警力20余人
对金陵中等专业学校附近一处民房
进行突击检查
现场发现一满载烟花爆竹的高栏货车
三人正在装卸烟花爆竹
经清点现场查扣烟花爆竹2652箱
因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嫌疑人赵某被依法行政拘留6日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犹如“家中藏雷”
任何未经许可的
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
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不仅要在禁放区“管住手”
更要在源头“守住家”
发现非法燃放、储存、销售、运输线索
请立即举报
来源丨睢宁县局
编辑丨郭子靖 周丝笛
原标题:《违规燃放、非法运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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