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同行丨西城法院法官应邀为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专题培训
为推动司法审判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西城法院行政庭颜九洲法官应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邀请,围绕政务中心行政服务与执法风险防控主题,为区属进驻单位市监局、税务局、规自委、城管委等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开展专题授课。此次培训旨在通过司法实践指导政务服务规范化,防范执法风险,助力提升行政效能。
颜九洲法官分析了当前行政案件,从中反映群众对政府服务需求从“维护秩序”向“积极作为”转变,以及公民权利意识增强需强化争议源头化解。结合审判实践通过典型案例拆解剖析风险点。
问
原告以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行政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但是程序违法,法院应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一规定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全面性要求,即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客观、独立的审查,不受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的限制。人民法院不能仅仅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只针对事实问题,就只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而应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如被诉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认定。
答
问
如何判断是否具有审批办理职权?
职权审查是案件审查的首要环节,其核心是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职责。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行政职权的范围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事务管辖以及时间管辖等多个方面。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职责,主要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授权,是否具有“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等。
答
针对执法审批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颜九洲法官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严格遵循职权法定原则,明确各环节审批权限边界;二是强化程序规范意识,实体程序并重三是强化审慎审查意识,对关键材料主动进行核实;四是完善争议源头化解机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参训单位现场反馈积极,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贴合实务、案例生动、分析透彻,为规范行政审批流程、防范执法风险提供了清晰指引。
下一步,西城法院将立足行政审判职能,聚焦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推动裁判规则内化为业务规范,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动能,以精准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行政庭 颜九洲
制作:安雪晴
原标题:《先锋同行丨西城法院法官应邀为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专题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