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出境务工碰上“不靠谱”中介,损失谁来承担?
境外打工,上班轻松
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受高额工资报酬吸引
不少人会选择通过中介出境务工
但是出境务工过程中
普遍存在机构不合法
操作不规范
权益无保障等隐患
今天小编带大家
一起来看一下
这起出境务工委托合同纠纷案
基
本
案
情
2024年11月,小李与某公司签订《出国劳务委托合同》,约定为小李介绍香港物流公司普工岗位,保底税后月薪 21000港币,包吃住并享有各类保险。小李按合同约定支付了5000元服务费,然而在签订合同次日,小李因家庭顾虑提出退款,该公司工作人员起初同意退款并承诺7至15个工作日内返还,后又以小李违约为由提出扣款要求,双方协商后小李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该公司此后却迟迟未按约定为原告办理务工手续。
小李多次通过微信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进展,均未得到有效回应。经查,该公司已于2025年1月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李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
院
审
理
红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向某公司交纳5000元服务费,该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为小李办理外出务工手续并将小李送至香港从事香港物流公司普工,该公司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该违约行为致使小李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应当向小李退还服务费5000元。
法
官
说
法
为中国公民境外就业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属于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因其特殊性质,国家对此有专门的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及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境外中介活动。
近年来,境外务工成为不少劳务人员的求职方向,但高薪、轻松的福利待遇背后也潜藏着许多危机,因此劳务人员出国务工须谨慎,莫让高薪迷双眼。首先,劳务人员出国务工要慎重选择中介机构,注意鉴别劳务中介机构资质,通过具有对外承包工程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办理出国务工手续。其次,认真核实海外就业企业相关资质,务必签订书面合同,详细了解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和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等重要事项,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素材丨速裁团队
编辑丨冯裴裴 邵琳晴
原标题:《【以案释法】出境务工碰上“不靠谱”中介,损失谁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