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6-01-19 16:50
四川

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季向阳与被执行人李仕斌、黄华、寇子雨、理想世界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104369元,因被执行人寇子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提供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奖励。

二、悬赏举报期限:2026年1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三、悬赏奖励由申请执行人在将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

(九)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原则上按照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信息:

举报联系人:王法官

举报电话:028-88790141

邛崃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供稿 | 执行局 王雄

编辑 | 石芷宣

一审 | 岑子瑶

二审 | 严锡夔

三审 | 童 吉

原标题:《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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