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法普法】直播镜头里,谁在扮演“我”?

2026-01-16 18:15
江苏

开小法普法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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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朋友圈里的“法律明白人”!

夜间直播间里

“金其父女”的标题格外醒目

主播正热情推销着“白鸽好物分享”

然而,拥有千万粉丝的张白鸽与养父金其

此刻却并非镜头中人!

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模仿秀”

而真正的“白鸽”父女

正为维护自己的姓名与声誉而奔波

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网络账号被仿冒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张白鸽与其养父金其运营的抖音账号“张白鸽·金其父女走全球”,凭借分享生活故事获广泛关注,全网粉丝超2000万。“金其”“白鸽”等标识在网络空间中已形成特定识别意义。2024年底,一个昵称为“金其呀”(后多次改名)的抖音账号擅自使用与“金其”高度相似名称,盗用原告账号头像,并在直播时直接使用“金其父女”标题,播放原告的历史直播录屏带货。该仿冒账号销售的商品标题多含有“白鸽好物分享”,品类与原告推荐商品高度重合,导致部分消费者混淆,损害了原告声誉。2025年8月,张白鸽及其商业运营方将该账号实际运营者阿勇(化名)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公开澄清并赔偿损失。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案卷,发现这不只是简单的账号重名。被诉账号从名称、头像到直播话术和货盘,都构成了一场精心的“复刻”。考虑到网络侵权传播快、取证难,一纸判决未必能彻底消除已造成的混淆,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调解中,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的策略。她向被诉的账号运营者阿勇释明,指出其行为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分析了诉讼可能带来的信誉与经济风险。同时,她对原告的愤慨情绪表示理解,并顺势引导其理性评估维权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沟通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被告有歉意,愿意改正但惧怕高额赔偿,而原告的核心诉求是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她抓住这个突破口,趁热打铁组织“面对面”调解,围绕法律风险、经济成本和商业信誉三层利害关系,帮双方算清了眼前与长远的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纠纷就此了结。

法官普法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账号名称或头像直播带货,造成混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需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承办法官指出,本案中的“抖音直播间仿冒”行为,是数字经济背景下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形态。2025年6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三项明令禁止任何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的新媒体账号名称的混淆行为。像“金其”“白鸽”这样因长期运营而拥有千万粉丝、具有显著市场识别力的账号应受到上述法律保护。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实施混淆行为,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还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此类对新媒体账号名称侵权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侵权者往往对原账号的头像、内容、话术进行全方位复制,甚至利用技术伪造形象,混淆成本低而辨识成本高,侵蚀网络信任基础,损害消费者权益。法官提醒,新媒体账号权利人应强化权利意识,及时做好相关商标、版权登记。网络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利用技术完善审核与监测,及时处置高仿账号。实践中,应注重发挥法律、技术共治合力,有效遏制“搭便车”乱象,护航数字经济诚信与创新生态。

END

(文中漫画系AI创作)

供稿:姬凡雅、卞笑笑

编辑:卞笑笑

校稿:薛子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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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开小法普法】直播镜头里,谁在扮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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