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怎么算?

2026-01-12 17:27
安徽

适用调解仲裁的劳动争议主要有这些: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注意哦! 申请仲裁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仲裁有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劳动仲裁受理到出具裁决书,需要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二)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四)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五)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六)中止审理期间、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二)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的;(三)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六)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七)其他应当中止仲裁审理的情形。中止审理的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原标题:《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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