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车撞电动两轮车致3死1伤!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6-01-10 07:46
上海

1月6日,《雨花台区“7·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据报告显示,2025年7月29日10时51分许,谢某某驾驶苏A5A990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混凝土搅拌车),沿龙藏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绕城公路路口,进入路口停车后起步向东右转弯,与在此处由南向北直行的王某某驾驶的悬挂“昆山2359600”号牌电动两轮车(搭载李某1、李某2、刘某某)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李某2、刘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1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1.谢某某驾车时观察疏忽严重,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2.王某某驾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未停在停止线以外,违法载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事故间接原因:

1.谢某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谢某某作为一名有12年驾龄的货物运输驾驶员,长期从事货物运输工作,本应更加注重交通出行的安全,但其交通违法较多,缺乏对交通安全应有的敬畏之心,在事发前多次查看手机,影响其安全驾驶,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2.王某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王某某刚从外地来宁探亲,对事发地道路通行状况了解有限,未注意易发的交通安全风险,为图出行的一时便利,心存侥幸,在驾驶过程中违反规定载人,在交叉路口不按规定停车、越线等候,骑行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等,漠视交通安全。

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谢某某,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肇事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路口时严重观察疏忽,起步右转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其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批准逮捕。

路遇货车该如何躲避?

如何预防涉货运车辆

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起来了解

↓↓↓

如何安全躲避货车?

保持距离

不得已必须尾随货车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车速超过100km/h,安全车距应为100米以上;车速低于100km/h时,最小安全车距不得少于50米。如何随时准确掌握车距?可以尝试使用“三秒跟车法”来进行判断↓

避免盲区

尽量避免停留在货车的盲区内,即下图所显示的红色区域。

货车转弯时,也会产生大面积的“内轮差”盲区。“内轮差”是指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之差。由于“内轮差”的存在,货车在转弯时,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会呈现出弯月的形状,俗称“死亡弯月”。

谨慎超车

若需超越前方载重货车,应先驶离约100米的距离,随后选择视野开阔的路段,并按喇叭进行提示,同时观察货车是否存在左摇右晃的倾向,确认安全后,可加大油门快速将其超过。

及时变道

发现被货车尾随时,应及时变道,确保安全距离。若尾随货车频繁按喇叭、闪动大灯,很可能是出了问题,尽快躲避为妙。

货车安全行车

这些要牢记

避免带“病”上路

行车前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

杜绝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会导致反应减缓,无法及时应对突发情况。酒驾、醉驾都属违法行为,是不可碰触的高压线!

切勿疲劳驾驶

长途行车要注意休息,不要边玩手机边开车。

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规范使用安全带,发生交通事故时可减轻伤害。

遵守法规

严禁超速、超载、超限、非法改装,保持好行车间距,注意路况,避开危险地域。

end

原标题:《混凝土搅拌车撞电动两轮车致3死1伤!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