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房地产集团及时任董事长汪孟德等高管因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2026-01-10 13:35
来源:澎湃新闻

1月9日,融创中国(01918.HK)的全资附属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273号)《关于对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根据通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规事实情况为:发行人于2016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发行了“16融创05”、“20融创02”等公司债券,相关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

经查明,发行人于2022年年末、2023年年末及2024年均存在债务逾期事项,且截至2022年年末、2023年年末的逾期金额均已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及2024年1月至6月期间、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新增逾期金额亦已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但发行人未及时就相关事项披露临时报告。

责任人方面,汪孟德作为发行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程轶、高曦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程轶、韩耀林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任期内发行人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汪孟德,时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程轶,时任财务负责人韩耀林,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曦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

目前境内债重组方面,据融创中国披露的最新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已注销合计金额约106亿元的境内债券,剩余金额约48亿元的债券已展期至2034年6月。

此前融创中国披露的销售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底,集团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338.9亿元,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118.1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287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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