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席前有份“暖心策” 法治途中有束“少年光”——霸州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赔偿案
当未成年人遭遇交通事故,权益如何及时保障?司法如何为少年成长撑起“防护伞”?近日,霸州市人民法院用一起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赔偿案的高效调处,给出了温暖且有力的答案——全程绿色通道、柔性司法调解,不仅让两名未成年受害人快速拿到赔偿款,更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诉讼对其身心的影响,生动诠释了对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关爱的司法理念。
2025年5月,原告杨某甲(2009年11月出生)、杨某乙(2013年6月出生)乘坐车辆时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马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两名未成年人在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下,向霸州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受理之初,霸州法院便注意到原告均为在校学生,身心尚处于关键成长阶段。这场事故不仅给他们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更可能对后续学习生活造成持续影响。为此,第一时间启动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严格遵循“优先立案、快速审理、注重保护”原则,全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避免诉讼流程过长给孩子们带来二次伤害。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邓琳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放在首位。在仔细查明案件事实后,她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重点围绕“事故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后续影响”“赔偿款及时到位对学习生活的保障作用”等核心问题,对被告方开展深入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从法律规定到责任义务,从未成年人的特殊处境到家庭的实际困难,法官的耐心讲解让被告方充分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态度逐渐从抵触转为配合。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邓琳也格外关注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心理状态。她悉心倾听孩子母亲的诉求,耐心给予情感疏导,缓解其焦虑情绪;同时细致指导其依法合理主张权利,帮助梳理各项赔偿明细,让维权过程更顺畅、更省心。
在案件事实清晰、沟通良好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邓琳迅速组织各方开展调解工作。为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积极协调保险公司,明确要求其在法定限额内优先、足额赔付,并反复督促确认履行期限,确保赔偿款能及时用于两名孩子的后续康复治疗与生活学习。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各方当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两名未成年人医疗费、营养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案件在短时间内圆满解决,高效又暖心。
一直以来,霸州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融入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此次案件的妥善处理,正是严格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未来,霸州法院将继续完善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用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司法举措,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努力为每一位少年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原标题:《调解席前有份“暖心策” 法治途中有束“少年光”——霸州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赔偿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