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法案例丨执行不止于结案,关联纠纷一并化解

2026-01-04 22:50
山东

槐法案例【2026】002

本期案例,请看槐荫法院刘文博法官办理的一起涉健身房执行案件。

此前,某健身房与某物业公司因合作产生纠纷,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健身房退还物业公司相应款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刘文博依法冻结其相应执行款项,稳步推进各项执行流程,案件已具备执行完毕条件。

就在与双方沟通案件收尾事宜时,执行法官意外获知关键信息:该健身房此前已搬离原经营场所,期间还拖欠物业公司部分物业费用,且未就该笔欠款达成还款一致,该物业费纠纷亦未在此次诉讼中一并提出。若该笔欠款未及时处理,当事人还打算另行提起诉讼,不仅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

为切实践行司法便民理念,避免当事人另行诉讼,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执行法官并未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第一时间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执行法官通过联系健身房负责人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双方清晰释明该笔欠款的合理性及另行起诉的法律成本与风险,引导双方正视问题、积极协商。双方经历了之前的诉讼,认识到执行法官实在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也想借此机会一次性解决全部纠纷。最终,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主动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结清全部所欠物业费。这起本需另行启动诉讼程序的物业纠纷,在案件执行环节被发现并得以圆满化解,既省去了当事人立案、审理等一系列流程,又从根源上避免了矛盾升级,双方对这一高效解决方案均表示满意。

此次执行,法官既确保原案执行到位,又一次性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成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既彰显了司法执行的力度与效率,更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实效,让公平正义以更便捷、更高效的方式惠及每一位当事人。

撰 稿丨刘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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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槐法案例丨执行不止于结案,关联纠纷一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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